全篇讀盡,有個疑惑:到底是信在路上,還是根本沒有人寫信給上校?我本來想說沒有人知道答案,但後來朋友的一句話點醒了我:「作者已經用題目告訴你答案了」。那我為什麼會產生「信在路上」的感覺呢?無非是因為上校無窮無盡的「等待」所致。上校每個星期五都會穿著整齊走到河邊,等待郵差上岸,再尾隨著他到郵局,看他把一整包信件派發出去。上校等的是一封叫他領取退休金的通知信,是個能夠幫助他擺脫貧窮困苦生活的「好消息」。等了十五年,沒有消息或許還算是個「好消息」。他沒有理由放棄等待,因為這是他用汗水打拼換來的功勞,是在面對潦倒的往後餘生中僅能展現的唯一尊嚴。
上校大概會感到慶幸他有一位不離不棄的妻子以及一隻帶給全村希望的鬥雞。雖然上校夫婦倆的兒子阿古斯丁「在鬥雞場上因為散發傳單而被亂槍打死」,可以說是被鬥雞害死,但鬥雞卻成了兒子唯一留下的遺物,讓他不捨得殺了它。村子裡的人都看好這隻鬥雞,都說是「全省最棒的一隻公雞」,相信它能在來臨的一月鬥雞比賽中獲勝。因此,上校一直堅持養著鬥雞。就算他們的生活窮到只剩下五毛錢,但還是會先為那隻快沒糧食的鬥雞而愁。妻子曾喚他上街變賣鬥雞,他依然只是抱著鬥雞在村子裡穿梭。有一次,鬥雞在預賽中表現良好,他抱著它回家。他覺得路上的人都把注意力轉到他身上,讓他終於體會到「走路都有風」的快感了。
生活的拮据慢慢地消磨著上校妻子的耐性,原本尊重上校的妻子最後不得不以「尊嚴是不能當飯吃的」來揭穿上校死要面子的陋習。生病的妻子不斷地提出各種想法,以賺取生計,比如:縫補、變賣鐘畫、鬥雞,甚至抵押結婚戒指。可是,上校卻總在別人面前裝模作樣,假裝過著尊貴的生活。他其實心裡時刻惦記著那封遲遲未到的信,卻嘴硬說沒在等信;他帶著鐘和雞到鎮上要賣給富人堂薩瓦斯,卻不敢直截了當地開口;他無奈妻子上街找生計的行徑讓全鎮的人都知道他們快餓死了……他愛面子,愛到甘願「吃屎」!
我們很容易會批判上校太過重視尊嚴或愛面子的行為,認為他不該只是等待;而是應該在等信的當兒,做點別的事來拯救夫妻倆的生活。或許,更會認為不去試圖彌補生活上的缺陷就是自作自受。但是,回頭想想,貧困是他們的錯嗎?他們本該拿著退休金過下半輩子的,但因為行政上的不透明與不積極,讓他們的養老金遙遙無期。我們或許會覺得他們過得很慘,但是至少上校不會覺得自己慘,因為他一直都相信還有希望。他相信上天的安排,認為他們「要是會餓死,早就餓死了」。他一直相信信就在來的路上,再等多幾年也無所謂,反正都等了十五年。他相信那隻讓他享受過走路有風的鬥雞,他不惜拿自己嘴裡的糧去餵它。就算生活快過不下去了,他盡量避免自己向別人求救,勢必要有尊嚴地活著。試想想,如果上校承認了他們的貧窮,別人會用什麼眼光來對待他們?沒錯,不是同情,就是憐憫。上校之所以始終不喊「救命」,就是因為想要擁有對等的交流。當別人看不起上校的時候,連上校也要看不起自己的話,那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所以,他寧願相信別人認為不存在的希望,因為希望是讓他活下去的最後一根稻草。上校用他一生的等待告訴你,他卑微到甚至能吃屎,卻又強悍到能!吃!屎!
《沒人寫信給上校》是一本讀起來很順暢的小說。讀第一次的時候,大概都會有「哦,就這樣咯」的錯覺。(沒錯,那是錯覺!)細讀第二次,大概就會明白為什麼馬奎斯自己那麼推這本了。他用極淺白輕鬆的語調來陳述上校在生活中與尊嚴的鬥爭,並以絕望來陳述希望。
文/林嘉玲
後記:今年年初,獨自一人到台灣走走逛逛。即將在五月三十一日熄燈謝幕的誠品敦南店成了文青與假文青必踩之地。在書店裡亂晃,注意到一行字:「馬奎斯:我寫《百年孤寂》的原因,是為了讓大家看見《沒有人寫信給上校》」。第一次聽聞《百年孤寂》是在2016年參加的第二屆後浪營裡,牛油小生介紹的必讀文學作品。兩年後,在有店上買了限量復刻精裝版本,但斷斷續續地讀,還是沒讀完。(聳肩,原歸正傳!)我當下就衝著馬奎斯的這句話,買了《沒有人寫信給上校》帶回馬來西亞。想說,如果你還沒讀《百年孤寂》,或許可以先讀《沒有人寫信給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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